| 夏日炎炎,高温补贴成了一个关注点。昨日,本报记者走访调查,绝大部分作业人员并没有拿到高温补贴,一些人表示,高温补贴只是“天方夜谭”。(详见本报今日A08版)
关于高温补贴的话题,年复一年,始终为空。记者的这个调查,结果是不让人意外的。相同的调查搬到外地,我想情况也基本一致。
市劳动局表示,《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》只有大体框架,没有实施细则,对于如何发放、如何监管等,操作比较困难。这个表态,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各地劳动部门的意思,提到了监管,说明了困难。也就是说,以当下的情形,发还是不发,在于企业的良知,良心好的,就遵照规定,至于其他,对不起,不是不想管,而是暂时管不了。
须看到的是,关于落实高温补贴的通知,自上而下,几乎成为例行动作。相信没有实施细则的弊病,并不只是今天才发现。因此很难说这种“年年如此”,是某一地的独立责任。还必须寻找一些其他原因。
目前来说,大部分发放高温补贴的企业,只是将之当成一项员工福利。既然是福利,那么发放与否,发放多少,就多由单位性质、经济效益、领导价值取向等来定,与员工的合法权利并无紧要关系。
如果以这样一种价值判断去衡量,高温补贴的发放,相关职能部门确实不好过多干涉。只是高温补贴究竟只是福利还是应有的权利,需要厘清。我相信,这不是一个需要浪费太多口舌的问题,不管是从法理上说,还是从《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》、《劳动法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里,都可以认定这是劳动者应享的权利。
保障权利,以当前的法律体系来说,强制力的问题应是很好解决的,相应的惩处机制,并不难体现在“实施细则”中。似乎,高温补贴落实的前景,可以因为这一问题的解决而看到美好。可我却仍然难言高兴,很简单,从高温补贴我想到了加班费,在无数次的劳资博弈中,劳动者争取加班费的努力往往遭遇惨败。
这其实反映了一些隐喻。重资本轻劳力,这在很广的范围内都存在着,劳资本来就不那么平等,这一倾向下更是失衡。体现在一些地方的政策制定上,不少规定多为“指导性”而非“强制性”,也就成了一种无奈现实。
这不是正常现象,高温补贴和加班费的命运,殊途同归。
高温补贴是一个美好的词汇,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被尊重,这些我们不断向资方争取的利益,在这个词汇里都能得到丰富解读。如果任由现实一味扼杀美好,美好也就沦为画饼。古人早就告诉我们,画饼是不可能充饥的,它只会是一个笑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