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因为对同伙的所作所为“看不下去了”,参与抢劫多名女工的刘某华将两名女工偷偷放走,让她们去报警。日前,刘某华及其同伙被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。
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说,2007年年底,刘某华和王某龙、陈某方、王某辉、贾某兴四人密谋,诱骗南城新科电子厂的女工到附近的旅店进行抢劫。2007年11月25日17时许,贾某兴将阿芬、阿锦骗到万江区某旅店,搜身抢走她们的现金、手机和银行卡等物。2007年11月28日8时许,贾某兴等人以同样手法抢劫了女工阿春和阿玲。
王某龙和陈某方在房间看守阿芬和阿锦时,分别强行与她们发生性关系。第二次抢劫的当天中午,陈某方又强奸了阿玲。王某辉也意图强行与阿春发生性关系,但由于阿春强烈反抗,王某辉强奸未果。据刘某华供称,王某龙等人的行为让他“看不下去”。2007年11月28日18时许,刘某华找了个借口将阿芬、阿锦带出旅店并让她们报警。
接警后,公安机关随后抓获了王某辉、刘某华等人。日前,东莞市检察机关以抢劫罪、强奸罪等罪名对王某辉、刘某华等人向法院提起了公诉。(记者 李月刚 通讯员 肖然 实习生 钟伟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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