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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小放:烂尾政策检验执政能力
2008年08月20日 09:37  来源:南方都市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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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该在2007年底前完工的,2006年东莞必办“十件实事”之一的全市镇街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,至今30条道路只完成了3条,另外有17条正在施工。有关部门重新设置了完工时间“今年内完成”。但知情人士表示到底何时可以全部完工现在“根本说不清”(见昨天《广州日报》)。

  列为“政府十大实事”,必定体现在当年政府工作报告中,最后经由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。应该说,“镇街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”,经过如此严肃的审核,既具有合法性,又具有一定效力。更要经过科学严谨的前期可行性分析论证程序——评估这个工程可能遇到的阻力、怎样解决。

  从该工程实际“遭遇”判断,即使确实走了可行性分析论证程序,也只是在走过场而已。实际中遇到那么多问题,居然都没有解决之法。前期的分析论证都做了哪些工作?找到并要解决哪些阻力?虽说不能确保工程顺利而“万无一失”,起码也应该保证不会遇到如此难以解决的问题。稍微分析一下,都能找出该工程的一大堆问题,人大居然能够表决通过?工程因为“复杂的原因”而不能按时完工,责任可不能推给“原因”来负。如此烂尾政策,检验着当地政府的执政能力:前期工作踏实不踏实;后期工作能不能切切实实推进。

  为尽早完成“镇街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”,2006年和2007年先后开了下少于三次的工作现场会,甚至逼得东莞市副市长梁国英放出狠话,“贻误了建设机会,你们就是历史的罪人”。结果仅3条路完工。既然是政府行为,为何不见行政处罚?不必给他们戴“历史罪人”的帽子。一般说,这种重大工程都签有“军令状”,尤其是关系着政府颜面的“十大实事”工程。你执行不力,只有换掉能执行的!何必一次又一次地开现场会!实际上,各镇街“各自为政”,有利益了执行,没利益了阳奉阴违;甚至还有部门乘机“揩油”,水利部门因水库的去留反对,供电部门因电线网路的迁移而不配合,通信部门要每分钟8000元赔偿费用等等。镇街、部门的利益短视,不顾大局,包括这些在内的诸多因素,阻碍着工程的进度,拖延三年,建设成本净增三成,难道还够不上行政处罚?如果其中任一镇街、部门被严惩,也不至于现在众多镇街、部门的集体不执行,留个烂尾政策。不是执政能力问题又是什么!

  值得注意的是,因省国土部门“盯得很紧”,修路又不能绕开农田保护区,也是路修不下去的原因。靠侵占保护区农田违法修路?也是当地大言不惭的选择?这种态度或者说价值取向,很难让人接受,尤其是政府行为。同时也印证着这个工程前期工作的形式化,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的修路,荒唐之极!何况,路不能直修的话,拐个弯也可以修!更因“谁先答应征地、接受补偿,谁就会蚀本”,而导致道路沿途的拆迁越来越难。这种拆迁标准谁定的?这么大的上下浮动空间?为何不统一标准,让利于民?

  荒诞不经的态度,虚无的执政能力,路修不起来,正常。不正常的是,民众成了最大的受害者,本该体验“市内半小时生活圈”的他们,现在却成了不可确定的未知数。

编辑: 秦鸿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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