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据本报报道,从6月1日“限塑令”执行至今,东莞各商场、超市塑料购物袋用量虽然明显减少,但超市手撕袋用量剧增,造成了新的资源浪费和污染。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“限塑令”的补充意见,各大超市无正规标识的手撕袋将于今年9月30日退市。
消费者加大使用手撕袋,这样的结果说明,购物塑料袋使用虽然减少但是手撕袋却在增加,这样一来,“限塑令”等于没有实施,达不到预想的效果。更是违背了“限塑令”的初衷。
限塑令可以说是经济手段与消费习惯的较量,因此单纯的收费制度无法从根本上限制塑料袋的实际使用量。如果没有其他配套性的硬性措施,限塑令原来的意义足以被这种免费的手撕袋架空。这恐怕也是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“限塑令”的相关补充意见时,明确禁止把手撕袋当作购物袋使用,明确规定无标识的手撕袋将于今年9月30日“寿终正寝”的根本原因。
而消费者用手撕袋代替购物塑料袋这样一个细节,也充分说明了在利益和方便面前,许多社会公众还缺乏抛弃陋习、追求环保的勇气和决心。也就是说,在很多事情上,羁绊观念转变和付诸行动的最大因素是仍然是利益。其实,保护环境,进行的是一场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调整、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平衡。在这场利益博弈中,眼前的利益诱惑往往使人难以割舍而做出错误选择。消费者大量使用手撕袋,体现出的就是眼前的利益影响着我们的观念和行为。
在一个社会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时代,个体的权益因受到重视和保护而渐渐张扬。但我们应该认识到,并不是所有的利益都应该坚持,当个体、局部的利益与整体的利益相左时,必须有所取,有所弃。无论是地方政府、企业,还是每一个社会公民,都应该使自己的利益与整体的利益统一起来,与发展的潮流相适应、相吻合。就此而言,尽量不使用手撕袋,不让手撕塑料袋架空“限塑令”,可以说是每一个公民社会责任的体现。
当然,政府试图用经济杠杆来撬动人们的消费习惯,保护环境,意图是好的,但要得以真正推行,仅让消费者付费还远远不够,必须同时发挥市场和公共财政的作用,让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相关利益者都能从中获益,至少是不受损,这项政策的效用才有可能长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