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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朝霞:岂能用假一赔十来愚弄消费者
2008年08月27日 09:03  来源:东莞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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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经过大半年诉讼,李先生终于出了口恶气,也给商家敲了记警钟,以后再想用“假一赔十”的招数来蒙骗百姓的商店,可要小心点了。

  原来,李先生去年底到东城某超市购物时,一家手机店打出“假一赔二罚十”的促销广告。李先生以1399元价格买下一款手机,没想到手机总是出现故障,经鉴定,手机是假货。但商家对当初的承诺已不认账,李先生一怒之下将其告上了法院。法院一审判决商家兑现承诺,以涉案手机12倍的标准赔偿李先生16788元,并承担手机鉴定费及诉讼费用。

  作为消费者,看到这条消息,肯定个个拍手称快。尤其是那些买到假货,又退货不成功的,更是顿感痛快。在我们生活中,的确有些商家不讲诚信,视承诺为儿戏,宰一个算一个。买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,等有问题的时候,退货比登天还难,想退钱更是门都没有,对这些无良商家,确实早就该好好治下了。

  但同时,读者里面有些人可能想好好效仿下李先生,如果用这招来赚钱, 1399元买的手机,赔了16788元,翻了12倍! 只不过,有这种想法的人早就大有人在了,据说深圳有个打假专业户,专门去买那些打着绿色食品旗号,但又不是绿色食品的商品,13次起诉商家结果全败诉。原来,现行法律制度下知假买假不被认定为受欺诈,知假买假求索赔者也不能认定为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,不能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。这个打假人士不知为此亏了多少诉讼费,只可惜,现有法律制度不支持这种行为也没办法。

  经过笔者多次购物实践及媒体报道,反复证明“假一赔十”多是忽悠广告,所以我们在购物时,碰到“假一赔十”之类广告的商品,要提高警惕,如想不被骗,最好别买,如果实在按捺不住,最好还是学下这位李先生,注意留好证据,这可是打官司的基础。

编辑: 秦鸿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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