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东莞报业网讯 两天前,市民邹先生去南城一私人诊所镶牙,一开始咨询时,对方说三四百元就可以搞定了,但是等他付款时却被告知要2700多元。邹先生在与院方反映多次未果后,委托律师出面交涉,最后才获得了赔偿。
邹先生说,咨询小姐告诉他前后跑两趟,一周内就可以镶好牙。邹先生认为合理,就挂了号缴了费坐在了牙医椅上,医生随即给他打了一针麻药,然后建议他磨掉两边的两颗牙,镶嵌才能固定得比较好,而在磨牙的过程中,医生又建议要把另外一颗牙再磨一磨才美观漂亮。此时的邹先生感觉自己的右脸和口腔内又肿又胀,听医生这么一说就答应了,医生马上补一句“这是要加收费用的”,邹先生赶快点头。
医生磨了一会,又说“你现在想镶的这种牙不是最好的,建议改一种,效果就不一样了。”而邹先生这时已经昏昏欲睡,他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否点了头。最终看着账单上的“2700元”,邹先生很是不爽,但是想到自己的形象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,便硬生生地把这种不快咽了下去。
一周后戴上假牙,邹先生感觉并不美观,而且磨过的地方很痛。于是邹先生去正规医院咨询了牙科医生,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,他回头去找牙科诊所,但始终没有得到一个答复。
邹先生越想越生气,于是请律师上门交涉。律师根据《消法》第七条“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”的规定,据理力争,指出对方不仅多收了钱,而且违反邹先生的意愿采用不正当的手法,为了增加医疗项目而磨掉邹先生的牙齿,造成牙痛不断加剧的后果,院方应该赔偿邹先生。最后,该门诊部负责修补好了邹先生的牙齿,还补偿了他人民币2000元。
律师在谈到这件事情时说,消费者在就医前,要了解医院有关情况,到信誉好的正规医院就医,如果发现对方有忽悠消费者的苗头,就要果断维护自己的权益。(周惠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