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文化人做生意是一场灾难,而生意人搞文化却可以与文化人达致双赢,这是读了《创意产业,东莞‘潜龙’待破水》(见昨天本报)一文的想法。这一判断并无任何鄙薄文化人的意思。
必须看到,文化创意未必都适合市场化,而创意产业的根本,在于找到将创意商品化的商业模式,并以赢利为目的,对文化产品进行商业化包装,或者对产业进行文化附加值的改造。倘若没有适合的商业模式,创意产业根本就无法找到适合的土壤。
据日本的动漫行业先驱村上克司回忆,日本动漫产业起飞的时候,有相当一部分是先设计出玩具,再进行动画片的企划,也就是说,其市场导向十分明确。例如“黄金战士”系列,设计师从精美的名牌打火机获得灵感,产生了“将身边的事物变形为机器人”的念头,于是设计了数款金属质地的打火机机器人,由于质地考究的打火机只有小作坊才能制作,他们动员整个日本的小手工作坊,同时设计动画片,最终在市场上大获成功。说到这里,创意产业的整个链条呼之欲出,先将一个创意商品化,然后拉动制造业投入生产,最后出售完成一个商业循环。后来,村上克司所在的BANDAI公司又进行了“百变雄师”系列玩具的设计,其设计理念是“小孩子用零用钱即可购买的小玩具”,该企划虽然整体质量参差,但由于规模庞大,成了不少年轻玩具设计家的摇篮。而百变雄师作为动画片出现,也是在玩具业已设计完成之后。
说到这里我们已经看到,将创意转化为商品并获得盈利的商业模式,实乃创意产业的灵魂。用这一标准反观东莞创意产业,我们不难发现本地创意产业的软肋。
例如,作为东莞民间“第一个民间创意产业项目”,“山顶洞人”虽然有“除了不卖人,山顶洞人什么都卖”的口号,但无论从定位还是产品来看,做的都不是创意产业,将客户定位为设计人员以及文化人,把环境布置得美轮美奂,卖书、卖紫砂壶,甚至出售包括吃饭的桌子在内的任何商品,都没有涉及将创意产业最重要的环节:即创意商业化。因此,很大程度上这是文化人做生意,不计成本,自娱自乐。
那松山湖创意产业孵化器又如何?该公司确乎将一些创意转化为产品,但却无奈为他人做嫁衣,据说是因为“目前还没有摸索出类似阿里巴巴的收费模式”。试问连收费模式都没有建立,创意产业又从何谈起?
毫无疑问,离开市场的创意产业是无源之水,离开制造业这个依靠的创意产业是无根之木。当前我国的制造业处于简单加工阶段,在一定程度上是创意产业发展困难的原因,但从日韩的经验看来,创意产业本身可以主导制造业升级,盘活整个东莞的代工产业体系。因此,当前最重要的是找准创意产业的定位,为制造业的产品线度身定制设计创意,或者对文化产品进行商品化操作,都是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。当然,制定相关法律维护知识产权,鼓励风险投资积极介入,也是助推创意产业的重要手段。目前,政府“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”已经出台,如果落实得当,相信以东莞的制造业基础和珠三角的人才储备,距离创意产业飞龙在天的一日不会太远。 |